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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时间:2020-09-27 11:02:48  作者:  点击:


应技院发【2019】04号


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切实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调动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专任教师教学质量,特制定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应用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专任教师。

二、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教学态度、精神状态、为人师表情况评价。第二,教学内容评价,具体包括备课状况,娴熟程度;内容的准确性、条理性、严谨性;重点、难点的把握;信息量,恰当联系学科新发展。第三,教学方法评价,具体包括感染力、互动性、启发性;理论联系实际情况;不同教学媒体运用效果;课堂管理水平。第四,学生听课情况评价。具体见附件1。

三、评价组织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应用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由院领导、专业教师共11人组成,具体见附件2。学院每学期随机抽取每位专任教师2次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每位评价小组成员认真听课,并根据听课记录表按照百分制给出每位教师任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所有评价小组成员给出的每位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得分中,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求平均即为该教师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得分。2个学期求平均即为该教师全年教学质量评价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专任教师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发放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本办法由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听课记录表

2.应用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小组组成名单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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